八月十七日
熊小崖作有信与琢章,并向余及少荆,言药必可带。小崖名峰,太炎之学甚能言之,佳人也。信内言:“重庆初十日大火,烧一千七百余家。本拟月内开办游艺会,自此亦止矣。叙泸以下,匪势更形猖獗,抢军火之事往往而有。非派兵护送,真一步不敢行矣。”发嘉字十号信,附复王茂如一函。作詹杨氏告詹玉堂一案判词,约七百余字。过王祚堂看章绵,余取十二两做紧身。琢章、絮云嘱托王祚堂共代购十六斤。晚同少荆谈雷、徐二女士之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