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日:19120126-年月日
下一日:19120128-年月日
1,27(一二,九)
(1)袁世凯奏,人心乖离,军事困难,外交棘手,并再请收回封爵成命。
(2)孙总统电伍廷芳,不允和局展期,决意开战。另电各国公使,对袁让步,在早日实现共和。
(3)北伐军粤军支队姚雨平,镇军支队葛应龙,浙军支队吕公望败张勳部,克安徽固镇。
(4)北方革命协会推胡鄂公为总司令,白逾桓为津军都督。
(5)滦州煤矿公司代表周学熙、李士伟、李世监与开平矿务公司订立开滦矿务总局联合办理草合同。
(6)苏州铁路公司与日本大仓洋行订立三百万日元借款合同(2,9因英国反对,未成立)。
相关人物:吕公望 胡鄂公 伍廷芳 袁世凯 张勳 白逾桓 姚雨平 周学熙 李士伟 李世监 孙中山 葛应龙
01月27日
孙中山以停战期届,咨商临时参议院解决主战抑主展期,乃派胡汉民到院陈述意见。
是日参议院议决主战。
同日,孙中山电告伍廷芳,“和局至此,万无展期之理,民国将士决意开战”。
并谓:
“此番开战,其曲在彼之真相,对于内外正式发表。”
△ 孙中山致电各国公使揭露袁世凯在议和中之种种反覆失信。
谓:
袁“既知民国必欲其实行赞助共和而决不肯贸然相让,坠其诡计,则袁氏又复变态矣!
盖袁氏之意,实欲使北京政府、民国政府并行解散,俾得以一人而独揽大权也”。
△ 伍廷芳电清内阁,谓:
“若停战期满(按:
指29日),尚未得清廷退位确报,则前此所订优待条件,即全行作废。”
△ 南京临时政府由江苏铁路公司出面,以上海至枫泾间铁路为担保,与日本大仓组签订借款300万日元合同。
△ 山东即墨革命党人班麟书率民军举事,光复即墨。
31日,驻青岛德军胁迫民军撤退。
经交涉无效,02月03日,孙中山令该处民军退出即墨。
△ 山东高密革命党人率众举事,驱逐县令,举王麟阁为临时司令。
旋张树元所部清军来攻,起义人员向诸城一带转移。
△ 北伐民军光复安徽固镇。
△ 卢永祥所部清军自太原南下陷霍州(今霍县)。
30日陷赵城,直趋平阳(今临汾),围攻该城,民军退平陆。
全月初九日
早仲韬、坡老两母舅来谈。早饭后意如往军事巡警投状,不取格式不用费。军法裁判买正副状各一,钱二百文,每状限定二百字。军政府不取格式不用费但须正副状各一。意如归即补写副状。午饭亦未暇,写就即命守经堂张照恒先生往递,因过三点钟即不收也,幸已递进。午饭后同八母舅、意如删改军法裁判状至一百九十余字。意如为余写之,明日往报。晚八母舅命徐师送余归,意致殷殷,令人感激。归将先慈烟灯一具交老徐呈赠八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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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 入藏登录号 | 卷名 | 档案系列 | 题名摘要 | 卷件开始日期 | 卷件结束日期 | 数位典藏号 |
|---|---|---|---|---|---|---|---|
| 18982 | 017000018982A | 各路工程合同-江苏铁路公司于民国元年一月二十七日与株式会社大仓洋行订立借款合同 | 交通部 | 1912/01/27 | 1912/01/27 | ||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18982 | 017000018982A | 各路工程合同-江蘇鐵路公司於民國元年一月二十七日與株式會社大倉洋行訂立借款合同 | 交通部 | 1912/01/27 | 191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