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四日〔3月22日)
汴梁。
共议于贡院邻近处另觅一寓。 ……于东棚板街觅何家院为寓矣。
巳初,由西街日升店雇人推小车□五辆,将予及玠儿并刘仲乾、王子昭、高之阶等一切行李搬运至车棚板街何家院,院坐南向北,一堂两屋,余及玠儿寓西间,仲乾、子昭、云阶寓东间,以中间为客堂。 赁值十三金(以为上房故也),予出六金半,仲乾等三人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