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凤日记>18921012

八月二十二日〔10月12日)

天灾流行,自古不免。
闰六月初旬,汾水大涨,吾邑被灾村庄,啼饥待哺者甚众。
县尊念切恫瘝,祈请上司赈济,而上司业已准请。
昨日余在桐封书院,闻张性诚先生言,上司赈济吾邑,借文水县谷数千石,凡被灾者赈一月,每人官斗九升,民间四升五合,计每人一日一合五勺。
此时谷尚在文水,无脚费不能运到吾邑,时议欲民去文水自取,但吾邑与文水,相去百余里之遥,往返必四日,尚需路费,民计所得少而所失多,皆不愿取,不知此后如何措置。
余闻之,不禁慨然曰:
“被灾群黎苦不可言矣,官之施恩虽大,而民之受惠实小,所望身为民上者,博施济众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