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二日〔7月15日)
人情厚薄,于事为之际即见之。
去年秋,余姨母仙逝,贫无以葬,一切殡葬花费皆其侄营办。
余往吊之,邻里皆称赞其贤,余亦叹曰:
“此人斯世罕有,真足令人景仰。”
及今春清明节,余奉母命,为姨母送纸,闻姨丈与姨弟言,其侄去年腊月,逼令还殡葬花费之债,且将其地契取去。
余闻之,始叹其侄去年营办葬具,乃盗名耳,不足为贤也。
由是思同治甲戌年
〔1874年〕,余二伯祖母仙逝,从伯父亦贫不能葬,余父亲大人在外贸易,颇能糊口,亦无余资,忽闻二伯祖母□音,即匍匐而归,一切葬具,皆自己极力营办,而所花钱财,未尝问从伯父焉。
有邻里谓父亲大人曰:
“子二伯母仙逝,凡所葬之事,皆当汝从兄办之,子何必为之经营哉?”
父亲大人泣而对邻人曰:
“吾兄务农,不能多构银钱,致家用之不饶。
吾不肖,颇能自给,营葬吾伯母,虽未能礼数全备,而尚可以草完此事,若向吾兄请教,而逼令吾兄出财,致吾于不孝不弟耳。
吾惟向吾兄请问何日安葬,而所费多寡,绝不敢□言,盖恐言之或伤吾兄之心也。”
邻人闻之,叹服而退。
余彼时年十八岁,概不懂事,但父亲大人所为所言之事,至今犹记于心。
昨日余去城中,遇姨丈又言其侄逼令之事,余是以慨然而叹,而追忆父亲所为之事,以为人情厚薄,于事可见也。